【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浅析吴江市建设局文件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各方的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决定于4月1日起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备案手续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监督备案申请
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窗口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申请表;
2、工程招标投标备案表或直接发包批准通知书;
3、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分包合同、监理合同);
4、施工组织设计(必须附有齐全的安全技术措施);
5、吴江市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书;
6、施工单位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7、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单。
经审查符合安监备案要求后,发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通知书》;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项目经整改后需重新申报。
二、具体要求
1、为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进一步强化各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我局决定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承诺制度,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参建各方必须签订《吴江市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书》,以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督促各方落实责任,履行法定责职,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
2、施工企业必须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应与项目部签订《施工企业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到位,强化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提高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确保现场施工安全。
3、建设各方主体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增强安全意识,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多管齐下,共同抓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
附件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申请表
附件2:吴江市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书
二OO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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