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中的民事责任是合同责任,还是侵权责任,还是违约与侵权的竞合需要根据具体的损害予以具体区分,不可一概而论。
法律咨询:经销合同中产品质量原因退换货的咨询
合同条款: 因产品质量原因退换货的,装运费则由甲方承担;在甲、乙双方终止合作的情况下,乙方要求退换货的,乙方应承担装运费和退货总值20%的包装费,但符合以上6条情况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 本人已经终止合作了,货也退回去了,但半个多月了还没退款,还说要扣我20%的钱。请问:退货总值20%的包装费,这条例。我应不应该被扣掉货物总价的20%,还是被扣20%的包装费
律师回答:
合同中没有约定时,不能够扣除。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