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发票在对方手里如何起诉
我一个亲戚因车祸右大腿粉碎性骨折,现在已经出院了。因为双方达不成赔偿协议,我想向法院起诉他。但是因为当时对方司机出了一笔医药费,所以很多医药发票他拿起去了不拿给我。我手中发票不多,请问我该怎么办呢要把他手中所有的医药费一起起诉吗,还是只起诉我手中的
律师解答:
实践中,医药费的发票在谁手中,就是谁支付了费用,除非他认可否则你只能要求他赔偿你手里的医药费。
相关法律知识: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