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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公司说免费送我一台笔记本我不要了触犯法律

大律师网 2017-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新型购物频道以大众化日常用品为主打,面对不同家庭成员推出家居用品、数码电子、美容服饰等多元产品,结合大品牌走物美价廉的大众路线。 法律咨询:电视购物公司说免费送我一台笔记本我不要了触犯法律了吗 你好,我想

新型购物频道以大众化日常用品为主打,面对不同家庭成员推出家居用品、数码电子、美容服饰等多元产品,结合大品牌走物美价廉的大众路线。

法律咨询:电视购物公司说免费送我一台笔记本我不要了触犯法律了吗

你好,我想问下你电视购物公司他说免费送我一台笔记本,托邮局送货给我,现在我不要了我算是触犯法律了吗

律师回答:

既然是赠予你是可以放弃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第三十二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职能: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价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第三十三条

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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