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大律师网 2017-02-02    0人已阅读
导读: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是1966年10月14日根据1965年3月在世界银行赞助下于美国华盛顿签署的,1966年10月14日生效的《解决各国和其他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即1965年华盛顿公约)而建立的一个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是1966年10月14日根据1965年3月在世界银行赞助下于美国华盛顿签署的,1966年10月14日生效的《解决各国和其他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即1965年华盛顿公约)而建立的一个专门处理国际投资争议的国际性常设仲裁机构,它是复兴开发银行下属的一个独立机构。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的地址在美国华盛顿,其宗旨在于:以调解和仲裁的方式,为解决国家同外国私人投资者之间投资争议提供便利。该中心具有不同于其他国际商 事仲裁机构的特殊法律地位,即具有完全的国际法人格,具有缔结契约、取得和处理动产和不动产及起诉的能力;在各缔约国领土内执行职务时,该中心及其工作人 员享有公约所规定的豁免权和特权。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