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1999年记帐式(八期)国债第二年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7-02-04    0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各会员单位:   1999年记帐式国债将于2001年9月23日支付第二年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是1999年9月发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1999年记帐式国债将于2001年9月23日支付第二年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是1999年9月发行的10年期记帐式国债,票面利率为3.30%,每百元面值国债每年可获利息3.30元。
  二、本所从9月13日起至9月24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9月20日,9月21日停牌1天。9月24日以除息价复牌交易,并仅在当日采用提示性简称“XD国998”,以示区别。
  四、本所在收到财政部本期国债利息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在本所的清算头寸帐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1年9月12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