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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仲裁裁决,就无从救济了吗?

大律师网 2017-02-08    0人已阅读
导读:【不服仲裁裁决】不服仲裁裁决,就无从救济了吗 陈某向某信用社贷款。贷款合同约定,如果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贷款到期后,因陈不能偿还贷款,信用社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理中,陈

【不服仲裁裁决】不服仲裁裁决,就无从救济了吗

陈某向某信用社贷款。贷款合同约定,如果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贷款到期后,因陈不能偿还贷款,信用社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理中,陈提出发现仲裁人员在审理该案中,与信用社领导之间有宴请等往来,要求仲裁人员回避,但仲裁委员会未予采纳,并作出仲裁裁决。收到仲裁裁决后,陈不服,但咨询有关人员,得到答复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济纠纷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陈某顿感告状无门。眼下,信用社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问:陈某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据此,陈某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六个月内向仲裁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但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仲裁人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等行为的证据确实,法院会撤销该仲裁裁决。该裁决撤销后,双方可以重新协商达成仲裁协议,如产生纠纷,陈某可以重新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而根据《仲裁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如果陈某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然后根据法院的裁定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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