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x岐诉郭x兴民间借贷案
郭x兴:
本院受理原告马x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