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
1、用工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若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每月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的工资;
2、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