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浅析曲靖房地产交易会安全责任保证书
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的规定和要求,为确保展会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2010曲靖房地产交易会的各参展商在参展期间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签定安全保证书,确实作好安保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本次展会的安全负责人,内容如下:
保证遵守展览会的各项规定,协助组委会维护展馆秩序。
严格遵守展馆施工的各项要求,确保安全施工。
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妥善保管好各自展位的物品。每个展位上都要放置灭火器(100㎡以下2个,100㎡以上4个)。
熟知展场安全设施,包括消防栓、防火门、紧急出口位置以及治安、消防车所在地。
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报警并协同组委会、消防人员迅速通过紧急出口安全撤离危险地带,处理善后事宜。
望贵公司就安全问题引起足够重视,各位安全负责人确实负起责任,与组委会齐心协力共同创造优良展览环境。
本公司保证在参加2010曲靖房地产交易会期间,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确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参展公司名称:
安全责任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此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并向组委会保证严格遵守此规定。
本公司承诺将委托具有施工资质的搭建公司为本次展会的施工单位,并严格遵守施工管理规定,安全施工作业。
本公司将于2010年9月1日前将展位设计图(标明长、宽、高尺寸,展位号,参展公司名称)及展位效果图、材料清单提交组委会备案。如果展位设计不符合要求,组委会有权要求更改设计。
参展公司盖章:
责任人:
年 月 日
展位设计装修施工注意事项
展场限高 展位特装限高5米。严禁超高,如有违反,组委会有权要求其整改。在光地上搭建二层展台的参展单位,须经有省(直辖市)级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设计,并由有省(直辖市)级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展位背差 为保证展会总体形象,凡展位装修高度超过相邻展位的参展商,必须将本展位高出部分的背面进行适当装饰。
装修形式 特别提示:所有特装展位不得做成全封闭形式。每个展位至少要保留两个以上出入口,以确保参观者的正常流动和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之需。
挂牌展示 对参展房地产开发项目严格实行准入制,即所有参会楼盘必须具备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并在其展位上明显位置悬挂。对未达到预售条件的项目只能进行展示,同时需在展位展示中标注并摆放“形象展示 不予销售”的标识牌。
音响控制 为了保持展会现场良好的洽谈环境,控制展场的噪音污染,参展企业不得携带大功率、高分贝音响、音箱设备入馆。
展台顶棚 为了确保展会顺利进行,所有特装展位顶棚需有防雨设施,其顶棚坡度要在35度以上,以确保在下雨时,展台顶棚不会积水。
施工管理
签定保证书 参展商必须签定《展览会安全责任保证书》。参展企业需指定到安全责任人。
施工资质备案 参展商应选择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并于2009年8月25日前向组委会提交施工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组委会进行备案。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不能进入展馆施工(电工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
设计图备案 参展商必须将展位设计图(标明长、宽、高尺寸、展位号、参展单位名称)及展位效果图于2010年9月1日前报组委会备案。如未按时提交,无法保障按时进馆施工。
搭建材料 搭建展位或其他建筑所使用的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得低于B1级(难燃型),对于少量局部使用的可燃材料应当进行防火处理,达到B1级要求之后方可使用。施工时,禁止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物品。如果需要使用沙石、泥土、花园用泥炭、苔及其他类似材料,必须在地板上铺贴一层防漏保护物,参展单位必须保证采取了所有的预防措施以免使上述材料粘污展馆的任何部位。还需保证不使水渗漏。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对展馆造成的任何损害将由参展单位全权负责。
展位界限 展位内任何设施不得超逾划定的展位界限,参展商的展品不得妨碍其它参展商。
悬挂物管理 未经组委会同意严禁在展厅内屋顶悬挂横幅或其他性质的广告,组委会只允许展位结构性的固定吊点,吊点应由展馆的工作人员进行。收费及有关细节请与组委会联系。
施工垃圾 展位的施工垃圾、胶带、建筑物、撤展废弃物由参展商自行负责清运出馆。若由于施工造成的对展馆的损害,其修补费用由参展商承担。
布展、撤展注意事项
布展期间向组委会缴纳布展押金,金额待定,撤展后经检查未对地面造成损坏的,押金原数退还。
布展人员需佩带相关证件。
物品安全 布展、撤展期间,由于现场人员混杂,请参展商妥善保管好个人的展品、物品。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不要留在展馆内。如遇可疑人员或突发情况,请及时通知展会治安办公室。
公共通道 布展期间和布展结束,参展商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堆放展品、展具、空箱等物品。
不得提前撤展:为了保证安全和维护展览的统一形象,各参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前撤展。
出门条:请各参展单位派人到各展厅服务台办理出馆手续、退还施工保证金、开具放行条。
展位清理:参展单位须将展位内建筑垃圾及胶带、标记残留物清理干净。若由于施工造成对展馆的损害,其修补费用由参展单位承担。撤展时应将全部展台拆除并将遗弃物和垃圾运离展馆,经查验合格后,请持押金收据办理退押手续。
展览会现场管理有关规定注意事项
入馆规定:请参展商遵守展馆规定的开闭馆时间,展览会期间请参展商在观众进馆前半小时进入展馆,且在展馆保安人员到场清馆时离开展馆。
音响、活动管理
音量管理 为了保持展会现场良好的洽谈环境,组委会将注意维持现场秩序,参展企业不得在其展位内使用大功率、高分贝音响、音箱设备,从而控制展场的噪音污染,参展单位在展位内播放的电视音量不得超过70分贝,各参展单位应自觉控制展位内音量,若超过规定标准,组委会将给予警告,警告后仍然违反的,组委会有权断电。
演出申报 参展商在展会现场可使用开幕式舞台及背景举办演出、表演、促销、走秀等商业活动及推广行为,但须报经组委会书面认可;参展单位须于8月8日前向组委会提交书面材料,注明演出时间、内容、人数,并向曲靖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申报,未获批准而擅自演出者,组委会有权阻止该活动的举行。
展览场地 参展商应注意保护展览的环境、场馆的地面、墙面及相关设施。如场馆相 关设施受到损坏,参展商应按展馆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知识产权 所有参展展品(包括展位内摆放的产品及张贴的宣传图片、发放的资料)须拥有合法知识产权,因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
展品登记 展品和展出内容出现质量或法律责任,概由申请该展位的参展企业承担。
展品出馆 展览期间不得运出展品。贵重物品需到展馆保卫部登记备案,并制定相应保卫措施。
展场保安 展馆提供24小时安保服务,参展单位应遵守并配合展馆保卫部门制定的所有安全规定。
派发宣传品 参展企业展示交易时不得进行欺骗性的宣传,相关宣传品必须经工商管理部门审定备案,发现有不实宣传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组委会将向有关部门通报,进行严肃处理;
参展商在房交会期间发放的广告宣传资料(楼书、宣传册等),必须依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后果自负。未经组委会许可不得在展馆及其设施、入口处或展馆前沿地带做广告。这包括手册的分发、广告牌的设立、海报或其他类型的广告。展位外、窗户外或通道上的可见范围内都不允许张贴广告或设置其他可移动、耀眼或有声的广告媒体。
没有申请展位而在展馆内发放资料的,组委会有权没收其资料。参展商不可展示未经组委会批准的物品,组委会有权撤除,所造成的损失由参展商承担。
其它事项 需24小时供电的电器须事先向组委会申请,需要延时断电、断水、断压缩气、断电话者须事先向组委会提出。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