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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警衔等级的设置

大律师网 2017-03-10    0人已阅读
导读:【人民警察的警衔制度】人民警察警衔等级的设置 根据《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7条规定,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总警监、副总警监; 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人民警察的警衔制度】人民警察警衔等级的设置

根据《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7条规定,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总警监、副总警监;

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警监以上的是高级警官,警督是中级警官,警司、警员是初级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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