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程序是:1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2发起人先行认购公司股份,并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如果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份,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发行核准,并聘请发行保荐人。4发行申请经核准后募集股份。5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发起人应当同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股票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6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聘请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证明。7召开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8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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