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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推定而承担法律责任

大律师网 2017-03-16    0人已阅读
导读:【著作权限制法律常识解读】过错推定而承担法律责任 法条: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

【著作权限制法律常识解读】过错推定而承担法律责任

法条: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本条是关于过错推定而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对侵权责任的规定,以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以无过错责任为例外。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只有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即出于故意或者过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才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是指即使侵权人主观上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无过错责任仅于法律的特殊规定,例如按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即使主观上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条规定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复制他人作品要经过许可,要同著作权人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这就是合法授权。如果出版者、录音录像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了对权利人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后果,追究其行政责任。

2、复制和发行往往为同一人,但有时也分开,即复制者为一人,而发行者为另一人。发行同样也要经过许可,如果复制品的发行者不能证明其发行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即不能证明来自合法的复制者的,法律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应当对权利人承担民事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也推定其有过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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