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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掉“馅饼” 不当得利应归还

大律师网 2017-03-20    0人已阅读
导读:网友咨询:自己在淘宝网店上买了一件衣服,收到货的时候才发现卖家多寄了一件,之后卖家可能没发现这个问题,一直没联系我,请问这件多出来的衣服,如果我不主动归还,是否属于不当得利律师回复:按照我国现行,在网购

网友咨询:

自己在淘宝网店上买了一件衣服,收到货的时候才发现卖家多寄了一件,之后卖家可能没发现这个问题,一直没联系我,请问这件多出来的衣服,如果我不主动归还,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律师回复:

按照我国现行,在网购中,因为系统错误而多寄给买家的商品,卖家是具有所有权的。在卖家没有发现且没要求归还的情况下,买家保留的多余商品,属于不当得利;当卖家要求归还相关商品时,买家理应归还,否则不当得利将转化为非法侵占;而如果卖家发现了错误但不提出归还要求时,买家的不当得利便转化成卖家的默认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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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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