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电脑保修门服务还是要收取费用合理吗

大律师网 2017-03-23    0人已阅读
导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实质上对销售者实行的是有条件的严格责任。 法律咨询:电脑保修门服务还是要收取费用合理吗 2009年底,我在工贸家电购买台式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实质上对销售者实行的是有条件的严格责任。

法律咨询:电脑保修门服务还是要收取费用合理吗

2009年底,我在工贸家电购买台式电脑一台,购买日期,出厂日期均在三年保修期内,但过了一年的免费上门维修期,上个月(8月5号)电脑主板坏死,我联系售后人员上门维修,收取上门费100元,风扇30元(说我风扇要换新的),电源开关60元共计190元维修费用,并更换了新的主板(更换的主板未收取费用),但换的新主板还没2个月,前几天又坏了,电脑无法启动,打电话咨询售后,却被告知如果上门服务还是要收取费用,说是因为电子产品质量说不准,产品过了一年的免费上门服务期,可新换的主板还不到两个月,为什么要是按照购机日期算呢这样合理吗

律师回答:

保修是按照第一次购买时间开始计算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