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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代理2003年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企业债券利息兑付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7-03-23    0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布文号: 中国结算沪业字[2005]112号 各结算单位:  受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的委托,本公司将于2005年7月18日代理兑付所托管的2003年苏州工业园区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布文号: 中国结算沪业字[2005]112号
各结算单位:
  受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的委托,本公司将于2005年7月18日代理兑付所托管的2003年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企业债券2004年度利息,现将有关兑息事宜通知如下:   一、“03苏园建”期限10年,每年付息一次,本年利率为4.30%,债权登记日为2005年7月14日,付息日为2005年7月18日,每百元兑付利息4.30元,兑息代码为770302。
  二、本公司在确认代理兑息资金到账后,于2005年7月15日通过结算系统进行该债券利息资金兑付,兑息资金于2005年7月18日统一划至各结算单位在本公司的交收账户内,各结算单位须及时对投资者支付。
  三、发行人在2005年7月9日《上海证券报》上已刊登“2003年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企业债券付息公告”,请各结算单位按照发行人公告办理兑息和利息税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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