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承诺书】购房交了保证金 开发商竟然不卖房了
镇江市民徐伟和堂哥徐兆臻,两人在镇江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下简称“房管中心”)的网站上看到一则商品房注销后转为可售的公告后,就到房管中心去办理了登记购买手续,并交付了15.7万元的保证金,同时还签下了如违约不购房则要将50%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交给开发商的《承诺书》。但最后却被房管中心通知开发商不卖房了!他们反复找房管中心交涉,但镇江市房管中心主任缪玮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表示他们“没有权力钳制开发商卖房子”。
看了公告后兴冲冲交保证金买房
徐兆臻告诉记者,7月22日他们在镇江市房管中心主办的“镇江房地产信息网”上看到一则《我家山水彩虹苑4幢101室、4幢102室已备案商品房注销公告》,公告中载明:4幢101室和4幢102室商品房已销售备案,现申请注销转为可售。
因7月24日和25日两天为房管中心休息日,7月26日徐兆臻就去房管中心办理手续,并足额缴纳保证金15.7万元,同时跟房管中心签定了一份《承诺书》,承诺如其违反规定不购买此商品房,则保证金的50%作为违约金交给开发商。老徐说,27日上午9时许,房管中心通知他们为唯一竞买人,可直接到开发商处购买,并说已同时通知开发商。同日,相关人员通知老徐,约定7月29日到售楼处洽谈购房事宜。
房子“不卖了”他们拒绝领回保证金
但不想板上钉钉的事陡生变故:7月28日下午4时许,房管中心突然电话通知他们不能购买该商品房了!老徐当即就惊愕万分:又是交押金又是签《承诺书》,而且这一切都是在镇江市房管中心的监督下进行,怎么说变就变了!老徐说7月29日上午11时许,他们就到缪玮办公室询问原因,不想缪主任却说:“开发商不卖了,我又不能强买强卖!”此后,老徐多次找房管中心交涉,并不止一次找到缪玮,希望能按照约定将房子卖给他们,但一直无果,并且后来缪玮也不再接待他们,房管中心则不断催老徐取走保证金。
由于没有任何说法,老徐断然拒绝取回保证金。
“房管中心没有权力钳制开发商”
面对记者,缪玮仔细看了老徐给记者的《情况反映》,并认可老徐反映的情况“属实”。缪主任告诉记者,申请注销转售的两间商品房是两间门面房,开始房管中心并不清楚,“开发商隐瞒了一些情况”,房管中心受理开发商申请后就挂在网上公告出售。但当老徐等进入实质购买程序后,开发商和相关人员又赶到房管中心,强调“房子不能出售,已经签下了10年的租赁合同”,有租赁合同不能出售,这点房管中心也不清楚。缪主任还说,事情发生后,房管中心坚持要开发商履行其原来的申请,但开发商又强调“仅是想注销网上备案合同,但没有在注销后决定出售”。
就事后不再接待老徐等当事人,缪主任说他只是希望购买者和开发商去面对面协商解决。采访中,对这一事件缪主任也充满了无奈:“他(开发商)提出来要(在网上)挂(公告)我们就挂了”,他承认房管中心的整个操作有点“随意了”,甚至说如果操作中“保证金收错了,我们以后可以不收”;但同时,他再三强调房管中心对开发商无权钳制,最后的解决还要开发商和当事人协调。
缪主任说,他们会再通知开发商跟当事人协调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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