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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抵押既要公证也要办理登记

大律师网 2017-04-01    0人已阅读
导读:【房屋抵押公证】如果房屋抵押既要公证也要办理登记 问:李女士向刘先生借款20万元,为了保证能按期还款,李女士以自己的房屋一套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并写明了抵押房屋的状况,并且将此合同拿到公证

【房屋抵押公证】如果房屋抵押既要公证也要办理登记

问:李女士向刘先生借款20万元,为了保证能按期还款,李女士以自己的房屋一套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并写明了抵押房屋的状况,并且将此合同拿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1年以后,李女士不能按期还款,刘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变卖李女士的房屋还款。法院判决李女士还款,同时判决双方的抵押合同无效。请问房屋抵押只办公证未办登记,抵押有效吗

答:《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李女士以自己的房屋作为还款的抵押担保,应当去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仅将抵押合同办理公证是不够的。公证的抵押合同不能对抗第三人,不享有优先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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