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不能做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哪些

大律师网 2017-04-03    0人已阅读
导读:不能做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哪些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微、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 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
不能做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哪些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微、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

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微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

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