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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为交通肇事罪?

大律师网 2017-04-06    0人已阅读
导读:什么为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

  什么为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

  交通肇事罪的主要特征是:

  1、本罪的客观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安全,所谓交通运输是指铁路交通运输,海上交通运输,公路交通运输和空中交通运输,由于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的速度快,运载量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使公私财务遭受重大损失,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犯罪论处。

  2、本罪的客观方面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不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也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依据,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作为的方式如酒后开车,超速,强行超车,错扳道叉等,二是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任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员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且实施不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当然在实践中多为交通运输人员。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既可以表现为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表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尽管过失的表现形式不同,但行为人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心理状态却是一样。

  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来源: http:///info/jiaot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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