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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被盗窃、抢劫发生的交通

大律师网 2017-04-12    0人已阅读
导读:【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机动车被盗窃、抢劫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机动车被盗窃、抢劫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即名义车主免除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只能依法向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要求损害赔偿。

【律师提示】

①最高院批复只是明确规定被盗机动车车主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应当也包括不承担垫付责任。

②车主在机动车被盗、被抢后,务必及时报案,以免说不清楚。

损害赔偿推荐律师:郑宝华律师

郑宝华律师,著名青年律师,男,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执业于昆山三大律所之一的江苏丰田律师事务所。2011年7月郑宝华律师代理的案件被人民法院报报道。

郑宝华律师曾在昆山外资企业工作多年,担任过人事主管、工会主席、体系工程师职位。熟练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工伤纠纷操作细节和要点,处理和化解大量的劳动工伤纠纷。长期潜心钻研劳动工伤理论,透彻剖析劳动工伤政策法规,成功代理劳动、工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上百件,包括部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担任数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郑宝华律师具有扎实丰富的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经验,案件代理认真负责,过程和结果每每超越当事人的期望、深受当事人的好评。理论功底扎实,执业技能深厚,庭审经验丰富,精力旺盛,斗志强烈,崇尚法律,追求正义。

咨询电话: 13205158217

联系地址: 昆山市长江中路177号新都银座3幢6楼

服务律所: 江苏丰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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