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依赖的分级
由于残疾者器官缺损和功能障碍的情况各不相同,生活自理、各种活动的影响程度各异,护理依赖的程度也不同,我省在制订人体标准的有关条款时参照工伤标准及交通标准的有关内容,对其进行了部分修改,生活自理范围的护理依赖的分级如下: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进食;大、小便;翻身;穿衣、洗漱;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是指因伤致残者生活不能自理,需他人护理者。护理依赖程度分为三级:
一级护理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5项均需护理者;
二级护理依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2项加上、、3项之一需要护理者;
三级护理依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