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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底招标的发展趋势

大律师网 2017-04-20    0人已阅读
导读:【无标底招标】无标底招标的发展趋势 和任何事物的发展都需要一个过程一样,无标底招标在我国的推行也需要一个从认识到实践,再从实践到更深入认识的过程。 目前,由于建筑市场主体还不够健全,无标底招标在运作方面也

【无标底招标】无标底招标的发展趋势

和任何事物的发展都需要一个过程一样,无标底招标在我国的推行也需要一个从认识到实践,再从实践到更深入认识的过程。

目前,由于建筑市场主体还不够健全,无标底招标在运作方面也不够完善,准备亦不充分。现行的无标底招标办法,多半是在各投标单位报价的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再去掉一个最低报价之后,用所剩几家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准价,再以这个评标标准价,下浮一定百分比来控制判断某个报价是否属于合理最低价的方式来评定商务标。这个评标标准价看起来既公开又公平,但缺乏科学性,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无标底招标,它只是我们从有标底招标向无标底招标的一种过渡办法,是在推行无标底招标和合理最低价中标过程中的权宜之策。

因为按工程内容、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做出的相对而言的合理报价,在正常情况下,企业产品成本小则报价相对低,而企业产品成本高则报价相对高,而去掉两头留中间的评标办法,有可能一开始就把一个优秀企业淘汰出局,而中标者也可能只是个管理水平一般、产品成本居中的企业。这种作法与我国的建筑法和招投标法的基本精神显然是不太一致的,达不到择优而中标的目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随着我国建筑业市场的日臻成熟,随着广大建筑业主和建筑业承包商观念的逐步更新,当前依然采用的评标办法,必然会不断与国际惯例靠近,其发展趋势一定是由有标底评标不断向无标底评标发展,由合理低价中标向最低价中标转变。

但考虑到改革开放的阶段性和平稳性,在眼下,我国颁发的招投标法,并没有对标底的作用全盘否定,而是既强调招标投标应遵循的公平、公正竞争,又考虑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对标底的作用进行了淡化处理,把它只作为评标的参考,而不再作为中标的关键,招标也不再是考验预算人员和投标操作者水平和技巧,而是对投标企业整体综合素质和综合实力的考验。

为适应当前无标底招标的形势,宜在一定时期内设定评标上限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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