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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女膜诉讼案例

大律师网 2017-05-11    0人已阅读
导读:【医疗损害赔偿的案件】处女膜诉讼案例 于文婷小姐出生于海滨之城青岛,在北京长大,父母均为教师。由于受家庭的熏陶,于小姐性格文静,品质端庄,成年后更是出落得亭亭玉立,玉树临风,肤白貌美,气质优雅,在北京某

【医疗损害赔偿的案件】处女膜诉讼案例

于文婷小姐出生于海滨之城青岛,在北京长大,父母均为教师。由于受家庭的熏陶,于小姐性格文静,品质端庄,成年后更是出落得亭亭玉立,玉树临风,肤白貌美,气质优雅,在北京某学校找到了一个教师的职位。

2007年春,芳龄二十八岁的于小姐因为近段时间工作比较忙,感到身体不太舒服,便与母亲王女士相约去北京某著名体检中心做体检。星期天,于小姐与母亲如约来到了北京市海淀区的体检中心分部,只见里面人流如织。前台护士小姐飞快地给王女士办好了手续,王女土拿着导检手册加入了排队的长龙。护土在给于小姐办手续时,得知于小姐是未婚,便问道:“请问小姐您做妇检吗”于小姐便问:“妇检是什么检查啊”护士答曰:“就是妇科常规检查,您买的这种套餐里包含这种检查。”于小姐说:“那就做吧。”护士小姐便在于小姐的导检册上写上了“要求妇检”四字,让于小姐签署了自己的名字。

于小姐拿着导检册先检查了身高,体重,五官,血检等项目,在上午十一点左右来到了妇检科。妇检科的大夫为一位满脸严肃的中年妇女,她命令于小姐先脱去自己的外裤及内裤,再躺在妇检床上,两腿张开架在床尾的支架上。大夫首先检查了于小姐的外阴,随后拿起一个像鸭子嘴一样的东西,,缓缓地插进了于小姐的下体。于小姐感觉事情不好,便急忙道:“大夫,我还没结婚。”女大夫说:“没结婚也能做妇检,再说你不是要求做妇检了吗”边说边用内窥器将于小姐的阴道打开。于小姐感觉疼痛难忍,泪水外流,急忙叫停。大夫满不在乎的说:“一会儿就好了,检查的人都会有点痛。”于小姐哀求大夫说:“我还是处女。”闻此话大夫连忙住手,抽出内窥器,满脸狐疑地问:“你还是处女那为什么还要做妇检,搞不懂。”于小姐感到下身有液体流出,便急忙穿衣跑到卫生间,发现血液从下体流出,并将内裤染红,顿时泪如雨下,急忙寻找母亲,向母亲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并向母亲保证自己是纯洁的。于母听完此事,心中非常着急,便领着女儿去找妇检科大夫,但大夫已经下班。

母女俩在走廊里等到下午,直接找到值班主任理论,主任带着两人去找妇检大夫,大夫说是于小姐自己要求体检的,再说出血也是正常的,很多已婚妇女,包括经产妇女有时也会出血,所以出血并不能说明就是处女。主任对母女俩说:“这样吧,我让妇检科主任为您作一个检查。”于是,于小姐又一次上了检查床。主任经过长时间细致的检查,最后,郑重地对母女俩说,“非常抱歉,以我多年的经验判决,您的处女膜有裂伤,而且裂伤原来就有。当然,这并不说明一定是过性生活造成的,有时体育活动也会造成处女膜破裂。请您回家想想过去在体育活动后下身有没有出血的情况。”母女俩一头雾水的回了家,但越想越不对头,对方的大夫说的话会是真的吗

第二天一大早,母女俩又来到体检中心,找到了主任,要求双方同去别的医院作检查,主任无奈,便派了另一名妇检科大夫同往。双方来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妇科门诊,大夫询问了事情经过,又仔细检查了于小姐的身体,出具了诊断证明:“外阴未婚型,外阴处女膜7°处可见一约1CM长的裂口,粘膜稍红,无活动出血,诊断为处女膜损伤。”体检中心见此便对于小姐说,她们回去后向领导详细汇报此事,认真严肃处理,一周之内肯定会给于小姐一个答复。七天过去了,体检中心还没有答复,于小姐便致电体检中心,其负责人员说,她们也经研究过了,医院出具的证明只证明了处女膜损伤,并没证明此伤是新鲜性的还是陈旧性的,她们认为是陈旧性的,体检中心没有责任。于小姐又马上去北大三院找那名门诊大夫,要求再次体检并出具详细明确的诊断。大夫说因为时间过长,现在已经无法明确。

母女俩感到被骗了,于是马上开车到了体检中心,找到了值班主任,值班主任又是道歉,又是赔礼,态度相当诚肯。母女俩见状心头的气消了不少,也感到自己在证据方面不占优势,再说也不想声张此事,便也想打掉牙往肚子里咽,吃个哑巴亏得了,便提出唯一的要求是让那位妇检大夫为自己赔个不是,让她记住这个教训,主任满口答应出去了。不一会儿,大厅里传来争吵声,有一个女高音嚷道:“我不去,谁爱去谁去。膜都不知道什么时候破的了,跑这儿“碰磁”来了,这年头大学生哪儿有处女的!”

第二天,于小姐委托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纸诉状将体检中心告上了海淀区人民法院。法院将被告是否将原告的处女膜损伤列为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体检中心的律师辩称:首先是于小姐自己主动要求作体检,我院大夫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告知,有其签名为证;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于小姐的处女膜有一处陈旧伤,才进行的内窥器的检查;北大三院没有明确处女膜是新鲜破裂伤,而且反而证明无活动出血,那么肯定就是陈旧伤,所以我院没有过错。还让当时的妇检大夫出庭作证,证明于小姐来体检时处女膜就已经破裂。体检中心律师进而质问于小姐怎么证明自己来体检前处女膜没有破裂 于小姐感到有口难辩,有理说不出,便黯然涕下。但打官司打的是证据,于小姐的律师因为不是专门的医疗律师,对医疗知识不太精通,也感到此事比较棘手,为了不输官司,保留机会,于小姐和律师协商后撤回了起诉。

于小姐越想越冤,几经周折,找到了北京市金栋律师事务所医疗专业唐泽光,刘洪章二位律师,请求他们代理诉讼。二位律师经过详细倾听当事人的诉说,仔细分析了相关证据,又去相关医院做了调查取证,于2007年5月1日将体检中心起诉到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唐、刘二位律师明确地指出,妇检大夫属于被告方的员工,不能作为第三方证人,其作证不属于证言;此案属于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原告已经证明了自己与被告存在着医患关系,以体检报告单及发票为证;及自己存在着损害后果,即体检后出血即,就此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至于被告在体检过程中有无过错,以及此过错与于小姐是否存在着因果关系,应该由被告举证,若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围绕着北大三院出具的证明,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因为这份诊断证明写的太粗略,法官也不太好判断,便建议让当时的门诊大夫出庭作证。但大夫推说事情已经过去多时,他的病人也比较多,自己也无法记清当时的情况,只能按当时的记载为准。被告便提请进行法医鉴定,法官也准备同意被告的申请。原告的代理律师坚决不同意作法医鉴定,给法官解释说:性交所致处女膜破裂的特征是膜的破口大多位于处女膜后部,相当于时钟标志3-9点处,裂口多呈放射状对称性的两条,由处女膜的游离缘向基底部走行。初次性交后1-2天,处女膜的损伤表现为:充血、肿胀、触痛明显,破裂缘呈撕裂状不平直,裂口有血凝快或血痂及炎性渗出,称新鲜性处女膜破裂。3-4天后反应较轻,6-7天后炎症消退修复,1周后痊愈。痊愈后的处女膜裂缘不能闭合而向两侧收缩,裂隙变大,裂口边缘变钝圆,基底部变钝厚,称陈旧性处女膜破裂。自体检至今,已经二月有余,所以现在已经无法进行法医鉴定处女膜是新鲜性破裂还是陈旧性破裂。这时,原告母女俩才知道为什么被告当时答应一周内给予答复。被告律师还是认为北大三院所出具的报告是自相矛盾的:外阴未婚型,却处女膜破裂了。而原告律师认为,这恰恰证明处女膜破裂非结婚性交所致,其破裂的只有一条裂口也不符合性交破裂的情形,这些都能证明处女膜破裂系被告所损伤。原告律师进而指出,被告的行为存在诸多过错之处,首先,侵害了原告知情权,没有详尽地告知妇检的内容与项目,以及可能产生的损害后果;其次,侵害了原告的选择权,因为妇检分为外阴检查,宫颈检查等多项检查,这些检查所用的工具也不相同,应该详细询问原告需要检查妇检中的哪几项;再次,被告违背了未婚女性不得做内窥器检查的医疗常规,即原告即使同意妇检也不能使用内窥器,律师给法庭提交了《妇科医学》作为参与依据。最后,被告作为医疗机构,没有履行告知原告固定证据的义务。纠纷发生后,被告不但不积极告知患者去有关部门进行鉴定以保留证据,却居心叵测的答应在一周内解决,人为丧失了有效鉴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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