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广州市开始正式实施《广州市举报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对于将非专利或无效专利产品假冒为专利产品、专利产品广告宣传失实、在合同假冒专利产品或伪造专利文件等冒充专利行为,以及在制造、销售、广 告及合同等商业行为中冒用他人专利号的行为,任何市民或组织均可举报。举报人员可以获得由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发出不低于300元的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