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3日,刘先生与中天置地签订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将其位于安定门外大街的一处房屋出租,房租是一个月2200元。刘先生称,双方约定若房屋用于违法活动,其有权解除合同,中天置地需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刘先生说,今年5月28日,他接到警方的罚款通知,警方称在其房屋发现有人网上卖淫,须对其罚款4400元。
刘先生认为,中天置地将房屋租给他人用于网上卖淫违反了约定。随后,刘先生多次要求解除合同,均遭拒绝,遂起诉中天置地赔偿其罚款4400元及支付违约金4400元。
庭审中,中天置地的代理人称,他们已履行监管义务,并没有违约情节。代理人称,中介公司不可能监视租房者的一举一动,也无权进入房客的房间。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