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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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年期广核债将于2004年12月11日支付第三年利息。为做好本期广核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广核债,是2001年12月发行的7年期固定利率企业债,票面利率为4.12%。
二、本所从12月6日起至12月11日停办本期广核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广核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12月10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广核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12月13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拨付的本期广核债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各证券商应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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