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从现在起至2009年底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
此次,社保基金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将坚决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