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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毕业生未就业可参加无业居民大病医保

大律师网 2017-06-01    0人已阅读
导读:昨天是北京市第一个“一小”医保年度的截止日。对于毕业学生的参保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已就业毕业生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未就业毕业生可参加无业居民大病医保。 根据学生儿童大病

昨天是北京市第一个“一小”医保年度的截止日。对于毕业学生的参保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已就业毕业生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未就业毕业生可参加无业居民大病医保。

根据学生儿童大病医保制度,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医保年度,昨天是首个“一小”医保年度截止日。这意味着,对
于一些已毕业即将就业的学生,今起将退出“一小”医保。

对这部分学生的医保接续问题,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凡是就业的毕业生,将由单位统一参保,即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而对于尚未就业、处于失业状态的毕业生,今年也可以参加新出台的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保了。

劳动部门解释,学生毕业后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地街道的,就可以直接到街道社保所参加无业居民大病医保;毕业后档案统一存放在教育系统人才中心的,则由人才中心开具存档证明,经审批通过后,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参加无业居民医保。

根据无业居民大病医保参保规定,今年参保可同时办理2008年和2009年两个年度的参保手续,缴纳一年半的医保费用;或只办理2009年的参保手续。其中,前者参保缴费截止时间到9月30日;后者则可在11月30日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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