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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作品著作权 侵权案例】【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

大律师网 2017-06-16    0人已阅读
导读:【美术作品著作权 侵权案例】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难以承受的维权成本 在研讨会上,中国美协常务副主席吴长江给大家讲述了他的一段亲身经历:“上海美术馆曾经举办了一次素描展,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现场公开出售印有
【美术作品著作权 侵权案例】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难以承受的维权成本

在研讨会上,中国美协常务副主席吴长江给大家讲述了他的一段亲身经历:“上海美术馆曾经举办了一次素描展,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现场公开出售印有我素描作品的信封,当时自己并没有想到要去维权,而是学法律的妻子给了我不少主意,告诉我要让对方承认这个问题。”不过,因为时间拖得太长,费用太高等原因,吴长江最终放弃了自己的维权行动。

事实上,导致侵权行为日渐增多,与大多数著作权人自身的法律意识淡薄不无关系。在美术家自身维权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的情况下,我国相关法律在一些规定上的不明晰和不完善,更为美术家的维权增加了难度。前几年,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的蔡迪安等4位画家与晴川公司关于《赤壁之战》壁画被毁一案就凸显出这一问题。法院在最后的审判中认为,被告晴川公司对美术作品原件拥有所有权和展览权,4位画家享有该壁画的著作权,而美术作品原件财产所有权与该作品的著作权是可分离的两种不同权利。晴川公司拆毁《赤壁之战》壁画,是对自己有形财产进行处理,不能认定侵犯了画家的著作权。

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全程参与这个案件诉讼的唐昭红律师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感触颇深:“了解到这个案情以后,我查阅了大量资料,但从法律文本中找不到任何一个与之吻合的条文,对方毁坏的这个壁画其实就是侵犯了作品的修改权,能够适用的就是这样一个权利。但是如果我们认定对方侵犯的是作品修改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很可能也就是赔礼道歉。这对于作者著作权的保护意义微乎其微。”唐昭红表示,虽然收集了有关美国和日本的的相关资料,希望从司法和公法两个角度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但令她感到遗憾的是,这只是理论上的支撑,而不是法律作出的明确规定。“在这样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最后败诉也就不足为奇了。”唐昭红无奈地对记者表示。

据了解,在一些发达国家,对于作者的美术作品原件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等问题在各国的著作权法中都有明确规定。例如,法国在其著作权法中提出:“作品的无形财产权与作品原件的财产所有权相对独立,作品原件取得人不因取得原件本身获得其他任何权利,这些权利只属于作者及其权利继承人。”另外,在日本的法律中,也对作者在美术作品原件上的利益进行了明确说明。不难看出,在国外的法律中,都将作者的利益和美术作品原件进行了连接,对法理清晰的权利归属进行了仔细划分。唐昭红表示,国外立法中的一些成熟经验值得我国学习借鉴,我国法律有必要非常细致的明确著作权人的各项权利,将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保护有机衔接,这不仅有利于著作权人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将帮助法官对案件的判断和审理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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