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险】房屋保险中的责任免除问题
房屋保险属家庭财产保险范畴,主要保障火灾、爆炸、雷击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房屋损失。房屋保险一般由屋主或住户投保,保险费率为0.1-0.2%,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按房屋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保险标的由于下列原因及第二条未列明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
二、核子辐射或污染。
三、被保险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租人、代看管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
四、保险标的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等内在缺陷以及自然磨损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
五、保险标的在正常保养、维修项目下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六、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由于政府行为所致的损失。
八、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和费用。
1、郑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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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燕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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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燕玲,东恒志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郑燕玲律师提供“婚姻家庭、保险理赔、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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