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法律性质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担保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履约银行保函是中标人从银行开具的保函,额度是合同价格的10%;履约担保书是由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卷公司、实体公司或社会上担保公司出具担保书,担保额度是合同价格的30%。一般情况下履约担保是在保修期满并颁发保修责任证书后15天或14天退回。
履约保证金是在招投标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一种保证金。顾名思义,履约保证金具有担保性质,在形式上与定金几近相同。但是,履约保证金不属于《担保法》上的担保方式,不是定金,而是《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一种特殊的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性很强,只有在信用或质量等方面存在违约,才可以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