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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车辆未过户,登记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大律师网 2017-07-03    0人已阅读
导读:出售车辆未过户,登记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复函》[ 民一他字第32号]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
出售车辆未过户,登记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复函》[ 民一他字第32号]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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