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巧巧告宋祖德名誉侵权案胜诉
12月18日,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演员金巧巧状告宋祖德、刘信达侵害其名誉权一案胜诉。
。
2008年11月27日,宋祖德在其个人博客上,撰写了两篇所谓爆料演员金巧巧私生活内幕的文章。金巧巧指出,这两篇博文不仅运用了大量粗俗的词汇,情节内容也纯属捏造诽谤,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这起案件,也成为继谢晋名誉侵权案之后,宋祖德的又一起名誉侵权败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