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的招股说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5.本次募股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