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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证人追偿权的规定范围

大律师网 2017-08-04    0人已阅读
导读:【保证人的追偿权】关于保证人追偿权的规定范围 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一般应当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保证人为主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 的债务额 保证人追偿权,但以主债务人因其清偿受免责的数额为限。另一部分是保证人履

【保证人的追偿权】关于保证人追偿权的规定范围

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一般应当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保证人为主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 的债务额

保证人追偿权,但以主债务人因其清偿受免责的数额为限。另一部分是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因保证人的过错而多付出的费用不在此列。

保证人追偿权一般只能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才能发生和行使,但为保证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能够实现追偿的权利,法律规定了保证人得事前行使追偿权的情况。我国 《担保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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