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2、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支付。
参见:《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9年7月10 日
执行日期:1999年7月10 日
参见:《关于合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批复》
发布日期: 2000年7月29日
执行日期:200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