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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终止后产品责任客观存在是怎样的

大律师网 2017-08-15    0人已阅读
导读:产品责任,又称为制品责任,它是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或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产品制造者、销售商、修配者或承运人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网友提问:公司终止后产

产品责任,又称为制品责任,它是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或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产品制造者、销售商、修配者或承运人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网友提问:公司终止后产品责任客观存在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所谓以过错推定责任为主、过错推定责任为辅的归责原则是指,产品责任纠纷中,原则上只要是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就应该对生产者和销售者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相关法律知识: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公司终止后,如缺陷产品致人损害且受害人在上述法定行权期内提出请求,则可能发生产品责任。

据了解,在美国,对于制造消费品的公司来说,公司终止后因产品责任成为被告的案件十分常见。在公司终止后因使用该公司以前生产的产品而遭受损害的受害人在侵权诉讼中的地位,是公司终止后的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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