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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品标“时价” 顾客可拒绝买

大律师网 2017-08-16    0人已阅读
导读:【消费者享有的权利】菜品标“时价” 顾客可拒绝买单 尽管离大年三十还有半个月时间,可京城许多餐馆的“年夜饭”预订已十分火爆。记者今天上午致电京城几家较大型的家常菜餐饮连锁店,结果都被告知“年夜饭”在一个月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菜品标“时价” 顾客可拒绝买单

尽管离大年三十还有半个月时间,可京城许多餐馆的“年夜饭”预订已十分火爆。记者今天上午致电京城几家较大型的家常菜餐饮连锁店,结果都被告知“年夜饭”在一个月前就被预订一空了。笔者了解到,一般餐馆“年夜饭”的价格多在500元至1000元之间,大多会收取100至200元的定金,并会出具一张收据。不过,当记者询问是否会把所订菜品具体名称给订餐者列出来时,大多餐馆表示不会。对于记者提出的想签订协议时,餐馆也都表示不愿意签。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诮 部主任郎丹柯告诉记者,消费者预订“年夜饭”过程中,常会遇到餐馆玩的“小把戏”。稍不留神,就可能花了钱还惹一肚子气。郎丹柯主任详细介绍了在“年夜饭”预订过程中,消费者最有可能遇到的几种情况。

“年夜饭”·三大猫腻

菜盘尺寸变小

订餐时,餐馆大多会给消费者出具一张简单的菜单,有的只简单写上当天包括几道凉菜、几道热菜,有些则会写明每道菜的名称和价格,看似挺规范。

不过,每道菜的菜量究竟当天有多大却没有写。

郎丹柯主任说,菜量的多少一般都不会在菜单里标明,就餐者往往是根据平时吃饭时这道菜通常的菜量来进行判断的。可逢年过节,部分餐馆会因为就餐者众多,在菜量上缩水。

如:平时用九寸盘盛菜,过节时换成了七寸盘;平时一条清蒸鱼重二斤左右,过节时变成一斤多;平时菜装得满满的,过节就盛个盘子芯。

“时价” 里暗藏杀机

有些餐馆还常常会对海鲜(包括基维虾、螃蟹等)及一些单价较高的鱼等,只标“时价”两个字,不标具体价格。

一道菜做下来到底需要多少钱,只有吃完了结账时才能知道。而这些菜品恰恰可能是使这一餐总价飙升的“罪魁祸首”。

用餐前突然涨价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消费者在餐厅预订一桌“年夜饭”,当时双方只进行了口头约定,消费者按约定支付了定金。

谁知几天后该饭店通知消费者,说是年底菜价、原料都涨了,因此双方约定好的餐费价格要涨价。消费者指其做法不当,饭店则表示,如果觉得不划算,可以退桌,但属主动放弃,定金则要被扣掉。

“年夜饭”·应对策略

郎丹柯说,每年春节后,市消协都会接到不少涉及“年夜饭”菜量缩水、私自提价等投诉。但消费者常常因为拿不出证 ,只能不了了之。

顾客在预订年夜饭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华伦律师事务所的黄莉凌律师。

详细签订订餐合同

黄莉凌律师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订餐前有权了解具体内容,同时饭店也应出具相应文字说明。律师提醒,文字说明一定要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才能生效。一旦发生服务纠纷,文字说明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标“时价”属强制交易

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规格、主要成分等有关情况。所以要确定是否点这道菜之前,饭店有义务告知消费者价格,否则就是强制交易,剥夺了消费者自主消费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拒绝买单。

菜品应与菜单图片一致

黄莉凌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凭样品点菜的,餐馆实际交付的菜品应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凭菜单点菜的,饭店提供的菜品应当与图片一致,虽然有些菜单上用很小的字注明“图片仅供参考”。

消法还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所以,饭店以原料涨价为由通知订餐者餐费将上涨,是不合理的。

“年夜饭”订餐协议基本条款

第一部分 订餐主要事项

1.用餐时间、位置、桌数或者人数、收费服务项目、免费服务项目

2.菜品数量(热菜几道、凉菜几道、主食、汤羹等)

3.是否能“自带酒水”、如何收费

第二部分 餐饮费用支付

定金、预付款、餐后结算以及支付方式

第三部分 合同变更及解除

订餐事项变更、退餐标准、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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