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制度

大律师网 2017-08-24    0人已阅读
导读:【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首先要确立《消法》作为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特别法“法典”地位。就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立法规定来看,除《消法》外,还有《民

【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首先要确立《消法》作为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特别法“法典”地位。就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立法规定来看,除《消法》外,还有《民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等诸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等对此作出了相关规定,彼此之间存在着诸多相互交叉、矛盾不一的内容,修改完善现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制度,就必须确立《消法》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的法典地位,明确《消法》作为处理消费争议纷纷的基本法,将其他法律中有关与新修订的《消法》内容相冲突或不一致的地方统一纳入《消法》加以规范,同时,也赋予其他相关法律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作出优于《消法》特别条款权。因而,在立法技术上,可以明确“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规定低于本法的,依照本法规定处理,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规定法律规定高于本法的,从其规定”。由此形成“以《消法》为基本,其他法律、法规为补充”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基本架构。

(二)进一步扩大《消法》的调整范围。一是扩大消费者的概念。采取列举式、排除法等的立法技巧,对什么是消费者、什么是生活消费、金融、教育、网络、医疗等服务是否属于《消法》所指调整规范的对象进行明确。二是对现行《消法》第二章有关消费者权益、第三章有关经营者义务、第六章有关争议解决和第七章有关法律责任加以修订完善,通过增加相关条款内容的方式,来体现法律对一些特别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纳入新法加以规范的目的。

(三)扩展消费者权益,增强经营者的义务。一是增加消费者的隐私权和经营者禁止披露消费者隐私的责任义务之规定。二是增加消费者一定条件下的消费追悔权和经营者承担退付的义务。三是设立经营者对缺陷产品负有召回责任制度,进一步强化消费者人身、财产受安全保护的权利,提高经营者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所负义务。

(四)细化法律责任的规定。一是对消费争议中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范围、责任形式、赔偿数额或计算方法加以明确。二是对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举证责任加以分担,明确经营者负有更多的无过错举证之责,在产品质量鉴定费用上,建议规定“由经营者先行垫付,消费者提供担保,责任方最终承担”的方式来解决。三是进一步修订欺诈行为惩戒制度。应从构成要件、情形、造成的实际损害、商品或服务的种类、惩戒的幅度上加以考量,充分考虑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和经营者责任担当能力,以及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五)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救剂途径。一是赋予工商和其他行政部门对行政申诉的消费纠纷予以行政裁决的权力,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赋予各级消协享有消费争议仲裁的职能,建立健全消费仲裁制度;三是按照现在法院在交警部门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法庭的模式,明确各级法院应设立消费争议简易法庭,方便消费者开展诉讼维权,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四是将影响多数消费者权益的行业性规定和格式化条款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审议监督的范围,赋予消协建议修改权,对拒不纠正的,可以提请有关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或行政职能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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