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是一种特殊期间,其即不属于诉讼时效也不属于除斥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债权人失去的是请求司法救济的权利即所谓胜诉权,债权本身依旧存在,而保证期间经过债权人失去的是保证债权本身,故保证期间不属于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