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二次抵押的问题
抵押,在银行或地产界称为按揭,是指提供私人资产(不论是否为不动产)作为债务担保的动作,多发生于购买房地产时银行借出的抵押贷款或在典当商折现非不动产的物品。
法律咨询:房屋二次抵押的问题
您好,我想确认下能否将房屋二次抵押之前已经抵押过一次了,钱还没有还完(快还完了),但是现在因为周转不灵,我想再把它抵押出去,朋友说可以,但是我不确定,还没有真的遇到过。还有能抵押多少金额啊
律师解答:房屋二次抵押,这涉及法律上的抵押人具体处分权问题。由于事实上的处分往往会改变抵押物的物质形态,会涉及抵押权人的利益。因此,除了对抵押物进行有益的保护、保存、改良行为以外,抵押人一般不得对抵押物进行事实上的处分;但法律上的处分由于抵押权具有优先的性质,这种处分一般不会影响抵押权人的利益。因此抵押人仍可以行使其法律上的处分权。也就是说,你仍可就抵押物为他人设定抵押权。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过其余额部分。你可将房子抵押给其他人,但首先应征得银行的同意,同时,抵押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其余额部分。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
(一)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三)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四)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五)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六)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七)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八)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九)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