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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大律师网 2017-10-05    0人已阅读
导读:(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 /script (1)商业企业一般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税发[2006]156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开具发票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免税货物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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