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慈溪市消保委长河分会接到消费者吴某申诉,反映其于7月22日因家中停电到庵东某个体宾馆住宿,入住前询问该宾馆是否有电,被告知有电后入住宾馆,但是到第二天清晨该宾馆却停止了供电并影响了其正常休息。吴某认为宾馆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当即要求宾馆退还部分住宿费,因与宾馆交涉未果遂请求12315帮助解决。
该所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当即赴庵东镇某宾馆了解情况,查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宾馆业主承认服务人员态度不好、服务不够到位。消保委工作人员便召集当事双方当面协调,最终达成解决协议:由宾馆业主向消费者表示道歉,并一次性退还消费者部分住宿费20元(住宿费全额为100元一夜)。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