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过错导致新生儿死亡赔偿案例

大律师网 2017-10-10    0人已阅读
导读:【医疗赔偿的案件内容】过错导致新生儿死亡赔偿案例 案例介绍:患有先天疾病的胎儿难产,医生处置不当,孩子不幸夭折了。近日,乐清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医院在诊疗产妇分娩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应赔偿产妇

【医疗赔偿的案件内容】过错导致新生儿死亡赔偿案例

案例介绍:患有先天疾病的胎儿难产,医生处置不当,孩子不幸夭折了。近日,乐清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医院在诊疗产妇分娩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应赔偿产妇陈某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2296万元。

2008年5月,陈某入住乐清某医院待产,此前她已在该院先后做了十次产前检查。当日晚上,陈某在分娩过程中出现了难产的现象,医生给予了催产素使其继续生产,3个小时后,医生发现产妇仍然难产,于是采取了“剖宫产术”。孩子出生后,全身发紫,随后转到新生儿科抢救,但18个小时后,孩子还是不幸夭折了。

陈某认为,医院在产妇难产时,未能予以重视,也没有考虑产妇羊水偏多,胎儿巨大等情形,只是使用催产素。陈某还提供了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的相关鉴定书,鉴定认为,陈某的胎儿患先天性严重左侧胸腹裂孔疝、两肺发育不良等情形,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着产前检查不全面、产程观察不细致、处理不及时、告知义务履行不详尽及病例记载不规范等,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新生儿死亡后果的发生。

法院认为,医院在诊疗陈某分娩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医院应对陈某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