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产品质量鉴定有哪些委托方式
产品质量鉴定是有争议产品的鉴定。通常争议双方对产品质量各持己见,为裁决争议需找第三方公正、科学地做出质量鉴定。鉴定结论在仲裁过程中起参考的作用。因此产品质量鉴定必须是由争议双方共同委托。另外,争议双方已将争议纠纷委托第三方裁决,即起诉到法院、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其它社团组织仲裁,第三方为案件审理,委托产品质量鉴定是合法的。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4号令《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产品质量鉴定委托由下列申请人委托:
1、司法机关;
2、仲裁机构;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4、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有关社会团体;
5、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