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当前的民事审判实践中,需要作亲子鉴定的案件有逐渐增多的态势。现就亲自鉴定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法院无权强迫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
法院要启动亲子鉴定程序,首先要有当事人一方的申请,其次要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在当事人没有申请的前提下,即使法官对案情有所怀疑,也不能主动启动鉴定程序。《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