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价中标】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思考
设立地方招投标统一管理机构。通过设立地方统一的招投标管理机构,整合各政府部门的招标管理职能,实现招标管理机构、招标监督机构和招标服务机构的职能分离,形成相互制约机制,割裂业主与招标服务机构的经济关系。可以由纪检、监察牵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成立地方招标监督委员会,并建立招投标操作、项目建设及审计监督分工合作,使“决策、实施、监督”三分离原则始终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始终。
修订和完善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体系。一方面,废除与清理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法规和红头文件,废除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另一方面,对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统一修订和完善,结合地方实际和国际惯例,制定完整可行的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
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一方面,制定统一的招投标操作程序,将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贯穿于招投标、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则中。建立统一的招投标资信信息库,记录和公开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的资信,出台招投标当事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的市场禁入制度。制定对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的监察制度,监督发标单位、中标单位是否按中标约定签订合同、履行约定等。另一方面,加强对开标、评标工作的监督,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正公平进行。设置专门的开标室,实现公开化、网络化,确保开标资料完整如实地提供给评标专家;采用电脑抽取确定评标专家,达到随机选择、自动通知和结果隐名的效果;评标室实行评标全过程录音录像监控及通讯屏蔽隔离,监管人员通过监控室对评标活动实行单向监督,等。
深化监督体系建设,完善制约机制。建立招投标岗位责任制,从建设单位负责人、主管人员到招标办工作人员、评委,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建筑市场的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资质转借、挂靠投标、转包分包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遏制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多发的势头,推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同时可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记者等组成行风监督小组,定期对市场服务和驻场监管部门进行评议。
研究科学、合理、统一的评标办法,逐步实行电子评标和网络评标。改进目前政府投资项目技术标加商务标的综合评标方法,减少人为干扰因素的影响,尝试推行最低价和合理低价平均值评标办法,使评标更公正、合理、快捷,一定程度上防止恶性竞争和围标串标,又使中标价格比较合理,有利于廉政建设和节约政府财政投资。同时,加强信息化网络建设,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实行计算机评标和网上评标,提高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要逐步建立企业行为档案和社会信誉评价制度,采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公示市场主体的诚信情况,让市场考核和评价企业的行为,优胜劣汰,实现以经济手段约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