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主销程序及所需文件

大律师网 2017-11-12    0人已阅读
导读:1、首席代表签字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申请表》(原件); 2、境外公司董事长签字的注销申请书(原件); 3、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 4、海关出具的结清海关手续证明(原件); 原登记证和代
1、首席代表签字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申请表》(原件);

2、境外公司董事长签字的注销申请书(原件);

3、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

4、海关出具的结清海关手续证明(原件);

原登记证和代表证公章(原件)。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