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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笔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大律师网 2017-11-16    0人已阅读
导读:【著作权限制行政处罚】代笔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除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 法人

【著作权限制行政处罚】代笔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除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的情形外,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向执笔人支付适当的报酬。

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

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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